6月26日,山东省民政厅发布了《2017年度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名录》的公告,山东内燃机学会名列其中。
此项工作是山东省民政厅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鲁政办发〔2013〕35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于确定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指导意见》(鲁民〔2014〕6号)和《全省性社会组织申报2017年度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民函〔2017〕17号)有关要求,经全省性社会组织自愿申报,省民政厅审查,共有253家符合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条件,其中社会团体16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72家,基金会14家。
这是继2014年后山东内燃机学会连续四年入选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格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名录。今后,山东内燃机学会将按照购买服务目录的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提升服务能力,完成好购买服务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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