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5日-11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山东内燃机学会秘书处反映。
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需手写签名,如匿名异议不予受理),邮寄或送至山东内燃机学会秘书处。
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地址:济南市长清区海棠路5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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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内燃机学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