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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来源:中国工业报 日期:2014/10/31 点击率:1645 |
工信部给平均油耗不达标企业亮黄牌 |
日前,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要进一步促进先进节能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加快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GB27999-2011)的实施工作,实现2015年我国生产的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的目标,加强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管理。
工信部重申国家政策,显示出日益严峻的节能环保形势。
油耗目标完成率较低
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为实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逐步降低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实现2015年和2020年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百公里和5.0升/百公里的目标,2013年3月,工信部会同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发布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
按照《核算办法》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委在2012年工作基础上,从2013年开始正式开展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并于2014年9月24日发布了《关于2013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情况的公告》。
该《公告》显示,2013年,中国关境内111家乘用车企业共生产/进口乘用车1821.85万辆(不含新能源乘用车和出口乘用车,下同),乘用车行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7.33升/百公里。85家国产乘用车生产企业中,有58家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达到《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规定的2013年度目标值要求,有27家没有达到要求,包括贵航青年莲花、荣成华泰、华晨金杯、北汽股份、一汽吉林、广汽乘用车、重庆力帆、广汽吉奥等企业,国产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为7.23升/百公里;26家进口乘用车经销商中,有13家企业达到要求,13家企业没有达到要求,包括本田(中国)、保时捷(中国)、雷诺(北京)、克莱斯勒(中国)、日产(中国)、现代(中国)等,进口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9.06升/百公里。
从上面的数字可以看出,汽车企业的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并不好。值得注意的是,汽车企业大力上马SUV的情况让汽车企业平均油耗出现反弹迹象。
平均油耗任务压力山大
在10月21日,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主办的“汽车节能技术及推广研讨会”上,工信部装备工业司负责人说,2014年上半年中国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数据较2013年度并无明显改善,担心国家此前提出的2015年燃料消耗量目标难以完成。
2014年上半年初步统计数据显示,国产车平均重量为1339.46kg,平均油耗为7.17升/百公里,进口车平均重量为1838.01kg,平均油耗为8.89升/百公里。从全行业看,乘用车平均重量为1370.83kg,平均油耗为7.28升/百公里。工信部于今年9月曾发布公告,2013年度中国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为7.33升/百公里。今年上半年的平均油耗降低幅度十分有限。
工信部装备工业司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的国家目标与企业目标之间差距越来越大,同时车辆大型化的趋势日益明显,消费者大量购买SUV等大型乘用车,这些都导致平均燃料消耗量下降幅度有限。该负责人称:“考虑到2020年当年生产乘用车平均油耗要降低至5.0升/百公里,工信部为企业每年设定的目标由松至紧,2016年至2019年当年生产乘用车平均油耗目标分别是6.9升/百公里、6.7升/百公里、6.4升/百公里、6升/百公里和5.5升/百公里。后续任务可能更加艰巨。”
不达标企业将受处罚
根据《通知》,工信部对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且统计新能源乘用车后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超过6.9升/百公里的乘用车企业,将进行公开通报;对于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乘用车企业,暂停受理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达不到GB27999-2011车型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新产品《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申报;新建乘用车生产企业和现有汽车生产企业跨类生产乘用车、扩大乘用车生产能力的投资项目,应提交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计划不能达标的,需进行方案调整;上一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企业的项目,暂不办理;对于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不履行达标承诺的乘用车企业,将在海关通关审核、进口检验、生产一致性核查等方面加强监管。
工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信部正在研究制定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办法,初步想法是允许自由交易,允许积分和限额的跨年度划转,并对不达标企业采取处罚措施。该负责人表示“具体处罚额度,比如不达标0.1升交多少罚款,会综合考虑技术改造的成本和市场交易的推动力。”处罚方式和力度也会参照《通知》的执行效果。“我们不否定坚持市场经济为主,但也充分考虑中国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措施,决定是否要结合行政手段。”该负责人称。
据了解,工信部的政策导向包括鼓励新能源车汽车产业发展,鼓励柴油车发展,鼓励替代燃料汽车适度发展,鼓励小型车辆并抑制大型和越野车辆,鼓励三排座车辆等运输效率较高的车辆,以及鼓励节能技术发展应用。工信部下一步将继续落实国务院此前颁布的相关政策,包括建立动力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新能源车推广情况动态公示制度。
工信部还将完善汽车产品节能管理制度并完善相关标准的建立,同时研究建立于汽车燃料消耗量挂钩的汽车税收制度和汽车产品质量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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